湘西州:2022年关于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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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州委副书记、州长龙晓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优惠政策兑现落实工作。会议决定,今年为全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6个月,预计减免金额可达2亿余元,这是继5月10日州政府召开协调会为车辆年检减价降费后的又一惠民举措。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好国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州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州政府决定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同时,将鼓励和引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业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积极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给予减免。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国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推动我州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落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减免范围。全州所有承租国有房屋(含中央、省驻州国企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属减免对象。
二、明确减免标准。全州所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
三、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业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积极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合理分担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给予减免。
四、明确工作职责。请州、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财务局、税务局密切协作,共同抓好减免租金事项落实落地。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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